第七十三章 遇袭_从整片东北林区开始赶山狩猎
黄桃书屋 > 从整片东北林区开始赶山狩猎 > 第七十三章 遇袭
字体:      护眼 关灯

第七十三章 遇袭

  那马鹿趴在地上,刚开始还在一抽一抽的挣扎,可没过多久就彻底耸拉下了脑袋,醉的昏昏沉沉的。

  李小烽爬起来,拿枪管子戳了戳这家伙的的脑袋。

  完全没有任何反应。

  显然在酒精的作用下,这头马鹿已经彻底丧失掉了对外界的感知能力。

  这也就意味着,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成功活捉到了这头马鹿!

  “真不容易啊!”

  李小烽和顾建刚对视一眼,再度苦笑了起来。

  现在他算是知道捕鹿人的投胎率为什么会那么高了。

  就连他这种经验丰富的老猎手,在刚刚的争斗中都是险死还生,如果不是有枪和顾建刚及时来援,他可真就没了。

  李小烽感慨的蹲下,轻轻抚摸着这只昏迷过去的马鹿。

  打的时候肾上腺素飙升,没觉得有什么,现在打完了,再看这家伙,才知道自己干翻的究竟是怎样一头巨兽。

  四百来斤的马鹿,单说数字是没有什么概念的。

  真要类比的话,这东西现在趴在地上,比骆驼还要大上两圈儿!

  这绝对是鹿王级别的马鹿,没跑!

  这种鹿拿来做种鹿,其他的鹿场得羡慕死!

  多了不说,起码五年之内,绝对没有任何鹿场里鹿的质量,能比得上这只马鹿的后代!

  像这种品质的种鹿,如果舍得拿出来卖的话,最最起码,也能卖到四千块!

  什么概念?

  这个价格,可以买六千斤的猪肉,八万斤的大白菜!

  够全屯儿人敞开肚皮吃一年!

  多人捕鹿人费尽心思,都捕不到这么一头健壮的鹿王啊!

  李小烽倚靠在这头马鹿滚烫的肚皮上,贪婪的抚摸着它那厚实的鬃毛。

  他现在彻底理解什么叫行走的人民币了!

  “我去把狗和爬犁拉过来,你在这里看着这头鹿。”

  “小心老虎崽子来偷吃鹿,那东西饿急了胆子大的很,有人也敢摸过来!”

  顾建刚朝李小烽嘱咐了几句,而后就翻身上马,朝放爬犁的地方疾驰而去。

  老虎崽子,也就是猞猁。

  东北这边的猞猁属于欧亚猞猁,是全世界所有猞猁中战斗力最猛的一种,没有之一。

  马鹿,也是它们的食物之一。

  而且不仅仅是猞猁,基本上林区里绝大多数猛兽,都以马鹿为食。

  李小烽现在要做的,就是在顾建刚回来之前,保证好这头马鹿的安全。

  抱着挂管枪,李小烽绕着这头昏迷的鹿王来回巡逻。

  说实话,没有追风和棒槌陪在他的身边,听着阵阵林涛,他居然颇有些不适应。

  主要是太孤寂了。

  ……

  从顾建刚走后,偌大的林子里顿时就一直静的可怕,仿佛有什么野兽隐藏在暗处窥探一般,居然连鸟叫声都没了。

  李小烽警惕的观察着周围。

  这种情况显然是不太对劲的。

  可他来回巡逻了好几遍,却都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李小烽握了握挂管枪,心里不由的有些紧张。

  这种鸦雀无声的效果,绝对是顶级捕食者出没才能造成的。

  然而他巡视了一遍又一遍,却依旧毫无发现。

  人的劣势,在这一刻毕露无疑。

  明明知道不对劲,但就是什么都找不出来,完全发现不了那隐藏在暗处的家伙。

  越是这种时候,李小烽就越想念自己的两条好狗。

  要是它们在,此刻肯定已经在给自己示警了!

  李小烽紧皱眉头,打起十二分精神,认真搜索视线范围内的每一处区域。

  顶级捕食者体型都不算小,而且一般都是躲在某处地方一动不动的观察。

  就比如上次他在山坳子里发现的那头大棕熊,就是一直躲在山塘边矮树丛的阴影里。

  这招对捕猎很有用,但对于已经察觉到危险的人来说,其实作用并不大。

  当初自己根据追风吠叫的方向搜索时,一遍就把那棕熊给找出来了。

  可现在自己三番五次的搜索、观察,却依旧毫无发现。

  难不成这家伙在根据自己搜索的方向,不断改变自身躲藏的位置?

  亦或者,是干脆直接躲在了他的视觉死角?

  李小烽握着枪,沉思不已。

  可不管怎么躲,想让自己完全发现不了,那都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那就是即能观察得到他,又同时可以保证自身不会被发现。

  会是什么地方?

  荒草丛里?

  猫科动物确实很喜欢先低伏在草丛里一点点摸过去,等到接近一定的距离后,再猛然发动攻击。

  马鹿倒下的这片区域,到处都是齐腰深的身的荒草丛,也确实满足这样的条件。

  但李小烽还是摇了摇头。

  还是那句话,这招对猎物有用,对人一点儿用没有。

  自己一直都在转着圈巡逻,草丛里但凡有一丝异常动静,都会被他立刻捕捉到。

  那到底是躲藏在了哪里?

  李小烽眉头紧皱,百思不得其解。

  就在这时,一滴液体,突然啪嗒一声,轻轻落在了他的枪管上!

  请收藏本站:https://www.wbcw.org。黄桃书屋手机版:https://m.wbcw.org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